涪陵区政协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2-11 | 5664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单位构成。涪陵区政协内设正处级机构7个,分别是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区政协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区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共内设12个科级机构,其中,区政协办公室内设科级机构6个,分别是秘书科、信息科、组织人事教育科、机关事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信息中心;6个专门委员会各下设办公室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20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9.4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04.65 万元,主要是单位新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方面增加,经费拨款增加 104.65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1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8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2.5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04.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54.65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5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9.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4  万元,比2021年增加  104.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2.57 万元,比2021年增加154.65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办公经费、离休人员离休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6.83万元,比2021年减少50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信息中心,将一部分职能和经费划拨到信息中心,主要用于政协会议、专项调研、民主评议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24 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活动。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降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1年减少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降不增;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74.1万元,比上年增加 24.47 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进人员办公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8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46.83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斯勖,电话:023-72813385)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点击以下链接下载查看)

https://profaa7677c-pic6.ysjianzhan.cn/upload/gckk.xlsx